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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四川川东麻纺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遴选四川川东麻纺有限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 2020-04-22 17:28:24 浏览次数:
四川川东麻纺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遴选四川川东麻纺有限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四川川东麻纺有限公司管理人经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同意,拟对外选聘财务审计机构对四川川东麻纺有限公司的财务进行总体审计和各类专项审计。为节约成本,体现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按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和遴选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工作内容、申报条件及程序如下:
一、四川川东麻纺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四川川东麻纺有限公司系李美建于2007年03月14日个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股东兼法定代表人为李美建,注册资本为260万元。2007年8月16日,李美建将公司注册资本从260万元变更为500万元;2008年6月6日,出资人李美建将公司注册资本从500万元变更为1700万元;2015年3月18日,李美建将公司注册资本从1700万元变更为2700万元。现2700万元注册资本中,货币出资金额为500万元,债转股22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进出口麻纺织制品;销售:纺织器材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服务内容
对四川川东麻纺有限公司的财务审计及以下15项专项审计:
1、认缴出资额到位情况专项审计;
2、抽逃出资情况专项审计;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前六个月内,个别清偿情况专项审计;
4、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资产持有人应当交付财产情况专项审计;
5、无偿转让财产情况专项审计;
6、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情况专项审计;
7、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情况专项审计
8、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前一年内,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情况专项审计;
9、放弃债权情况专项审计;
10、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情况专项审计;
11、虚构债务或承认不真实的债务情况专项审计;
12、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情况专项审计;
13、大额资金流向专项审计;
14、对是否与法定代表人、高管存在人格混同(资产、人员和业务等)进行专项审计
15、职工债权的审定,包括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基本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工作要求
1、审计机构一经选定,须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入驻企业,开始工作。
2、债务人财务审计初期报告应在15个日历天内完成,无论管理人同时委托审计有多少笔专项审计,单个专项审计报告应从管理人通知之日起8个日历天内完成。
3、管理人或法院临时决定的其他审计内容,届时另行协商。
4、中选单位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不按期交付成果等违约行为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向违约单位支付任何费用,违约单位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四、申报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
2、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前三年内未为债务人提供服务,其机构、人员与债务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报名单位应是入围2018年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的名册;
4、报名单位的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0人;
5、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等不良执业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曾经参与过破产项目的财务审计工作(非硬性条件,但有该条件的优先考虑)。
五、申报材料
(一)报价书
1、报价书应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单位的报价应为包干价,所报价应不高于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收费标准。
2、该报价应包括完成所有财务审计服务内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办公、差旅等全部费用)。
(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竞争性谈判参与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执业资质证书;
(四)承诺书,其至少应包括①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②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③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审计工作;④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审计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五)服务该项目的团队人员的组成;
(六)投标人可提前了解四川川东麻纺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联系人:张冬林:13198111998;刘明清:15082659128)。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需使用密封袋将以上资料逐套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和电话,并在密封处加盖公司公章。
六、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一)报名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5月6日9:30止。
(二)材料受理地点:广安市广安区青莲东街1号二楼四川爱众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张冬林,电话:13198111998;刘明清,电话:15082659128。
(三)竞争性谈判时间:以管理人电话通知为准。
(四)竞争性谈判地点:广安市广安区青莲东街1号2楼四川爱众律师事务所会议室。
七、特别说明:1、组织竞争性谈判的前提为截止报名时间报名单位不少于三家;2、谈判须知另行确定;3、报名不足三家机构,管理人将与在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入库且具有管理人资格的财务审计单位协商,选择财务审计机构。
 
四川川东麻纺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O二O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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